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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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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涉嫌渎职罪如何处罚

  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渎职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渎职职权所犯的罪。在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如果有违法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国企员工涉嫌渎职罪如何处罚?渎职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渎职罪的特征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企员工涉嫌渎职罪如何处罚

  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解释首次明确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即对刑法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结果要件的认定作出了规定: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同时,明确了加重量刑情节即“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其中,特别规定“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加重处罚。

  二、渎职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关于渎职类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渎职罪的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由于本类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不仅必然妨碍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使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受到损害,而且将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在表现形式上,既可以是作为,如徇私枉法罪,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必须与职务活动或公务活动相联系。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和公务活动无关的,不能构成本类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类罪中的多数犯罪都必须具有严重情节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前者如泄露国家秘密罪,后者如玩忽职守罪。

  第三,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四,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规定的数十种罪名具体可划分为三大类:

  1.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这类犯罪占渎职罪的绝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2.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3.既能由故意构成,又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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