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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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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有哪些

  我们知道,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而故意犯罪又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犯罪又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那么,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放任。

  3、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4、间接故意的发生: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认定:

  1、要将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区别;

  2、要将犯罪故意与单纯的认识或者单纯的目的相区别;

  3、要将总同与分则的明知相区别;

  4、要将俣理推定与主观臆断相区别。

  二、犯罪过失的种类有哪些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

  过失的认定:

  1、认定疏忽大褐的过失应当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2、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不能将合理的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本文主要介绍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有哪些的内容,从上文可知,犯罪故意与过失都属于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有些人太过于自信,最终为自己的冒险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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