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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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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

采购环节索贿受贿的立案标准

  采购环节索贿受贿数额达到三万即构成立案。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多次索贿的,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也能被立案调查。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采购环节索贿受贿多少构成立案?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其他较重情节”有以下八种: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受贿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三、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综上所述,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环节中,利用手中权力受贿或者主动索贿。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如果涉嫌金额达到三万元,其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以受贿罪立案侦查。金额不超过二十万的话,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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