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881590999

律师介绍

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毛军律师

电话号码:0834-3658631

手机号码:15881590999

邮箱地址:maojunlawyer@126.com

执业证号:15134200310234966

执业律所: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北碧府路66号康宏国际B座9楼5号

贪污贿赂犯罪

贪污多少公款要负刑事责任

  犯罪分子贪污公款5000以上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构成了贪污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贪污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则还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一、犯罪分子贪污公款多少负责?

  贪污罪是刑法中的重罪之一。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贪污5千元以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一定的量刑。如果贪污数额较少(5000元以下)的,且情节轻微,予以行政处分。

  根据法条,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以及骗取或者是其他非法的手段找有国家的公共财产的,即为贪污罪。他属于一种经济犯罪,其犯罪的对象为国家的公共财产,主体为受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通过自身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以及骗取等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同时,如果非国家财产的管理经营人员,伙同国家财产管理和经营人员进行贪污的,按照本罪的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上对贪污罪的判决标准和量刑条件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贪污罪的犯罪事实必须由司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另外,对于贪污罪的司法判决情况应当结合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的认定进行合法的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5881590999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北碧府路66号康宏国际B座9楼5号

Copyright © 2019 www.0834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