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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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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

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如果要构成犯罪的话,肯定会造成一些危害的结果,这个结果有严重的也有轻微的,那么是不是危害结果是属于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吗

  危害结果不一定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危害结果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当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如果行为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就不成立犯罪,过失犯罪便是如此。

  但由于危害结果并非一切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故当危害结果不是构成要件要素时,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便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例如,抢劫行为没有取得财物、没有致人伤亡时,仍然成立抢劫罪,只不过是预备、未遂或中止罢了。

  二是区分犯罪形态的标准之一。不管人们以什么标准区分犯罪的既遂与未遂,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时,才可能成立犯罪既遂。

  危害行为一定是所有犯罪的必备要件 ,这没有疑问。按照现行刑法 ,犯罪可分为结果犯 行为犯 危险犯 。 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基本构成要件行为就为既遂,而无须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或有该犯罪结果发生的法定危险的犯罪类型。

  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结果犯 ,是不只有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其犯罪行为的既遂还要求有一定的结果发生。如盗窃罪。 危险犯 ,实施了刑法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危害结果不一定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这个是犯罪客观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即使有了危害结果,也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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