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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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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辩护

判刑后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失赔偿吗

  我国的刑事案件很多会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犯罪分子既要承担刑责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而,有些犯罪嫌疑人是没有赔付能力的,那他被判刑后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失赔偿吗?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判刑后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失赔偿吗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均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主要是考虑到刑事被告人往往没有赔付能力,且已经接受刑事处罚,不应再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我国的刑事责任有几种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

  所谓的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我国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所谓的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三、哪些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判刑后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失赔偿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介绍可见,《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附带民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可以不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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