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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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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辩护

数罪并罚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的确定,需要先知道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大致应该是在哪个范围内量刑处罚,然后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一个罪名的追诉时效的期限。那么,数罪并罚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数罪并罚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追诉是指针对一个罪名的追诉。根据刑期长短追诉时效有5年 、10年 、15年、20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延长的。所以,每个罪名都需要单独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中断和延长

  (一)追诉时效的中断

  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失效,追诉期限从法律规定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追诉时效中断制度是为了防止犯罪人利用时效制度逃避罪责,继续犯罪而设立的。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二)追诉时效的延长

  追诉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致使追诉期限延伸的制度。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法定期限内,只要对犯罪案件开始立案、侦查或者受理起诉后,不论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起诉的时间、状态持续多久,都可以对其进行追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从上文可知,我们平常说的追诉时效是对一个罪名的追诉期限,当犯罪嫌疑人一人同时犯下数罪时,很多人就不清楚该如何计算追诉时效了,其实这时候应当单独计算每个罪名的追诉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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