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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律师 毛军,男,出生于1972年10月份,民盟盟员,四川省知名律师。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职)。手机号码:158 815... 详细>>
律师姓名:毛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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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家都知道实施杀人、放火等犯罪行为会被法律制裁,可能会判处有期、无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死刑,这都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事处罚。但还有一种刑罚,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法律如何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律师解析:
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两年期满的会发生以下六种法律后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变无期)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变有期)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死缓变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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